为加强奖助学金的激励作用,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,根据《太阳集团城网站2018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》(中大研字[2020] 67号)、《太阳集团城网站2018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》(中大粉院教字[2020] 1号)、《关于组织开展2020-2021学年在读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》等文件精神,经研究生本人申请,院评审委员会评审,我院2020-2021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初评结果如下,现予以公示。
 
一、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
组长: 张武装  刘咏
副组长:李昆  宋旼  甘雪萍
成员: 熊翔  张利军  邹俭鹏  鲍寅祥  贺雪迎  陈启实  曲昀  张梅 
李郁兴  刘媛
 
二、评定对象和指标
 
        学业奖学金等级
 年级  | 一等  | 二等  | 三等  | 合计  | 
2016级直博生  | 3  | 
  | 
  | 3  | 
2017级博士研究生  | 18  | 36  | 6  | 60  | 
2018级博士研究生  | 18  | 35  | 6  | 59  | 
2019级博士研究生  | 22  | 43  | 7  | 72  | 
2018级硕士研究生  | 47  | 94  | 15  | 156  | 
2019级硕士研究生  | 45  | 92  | 15  | 152  | 
 
三、评定情况说明
1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行每学年动态评定,坚持宁缺毋滥原则。根据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、学年内创新成果、学习成绩及社会实践工作等综合业绩,在学校分配指标范围内进行评定。
2、需研究生本人申请,未在规定日期内提交《申请表》者,视为自动放弃奖学金评定资格。
3、申请一等学业奖学金者,学年内创新成果必须符合学校文件中的基本要求。博士研究生多余一等学业奖学金指标,可调剂用于其他年级博士研究生。
4、综合业绩总计分相同者,依次按学年内社会工作计分、单篇学术论文分区、单篇学术论文影响因子、授权专利数、获奖级别和学制期内课程加权平均成绩绩点(保留小数点后2位)高者优先评定。课程加权平均成绩绩点仍相同者,依次按公共学位课、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课程成绩高者优先评定。
5、其他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。
四、公示期3天,如有异议,请与院业务办贺老师联系。
电话:0731-88830908
 
太阳集团城网站2018
2020年9月24日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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