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强奖助学金的激励作用,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,根据《太阳集团城网站2018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》(中大研字[2020] 67号)、《太阳集团城网站2018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》(中大粉院教字[2020] 1号)、《关于2022-2023学年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和评定工作的通知》等文件精神,经研究生本人申请,院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,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,我院2022-2023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初评结果如下,现予以公示。
 一、 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
 组 长:刘咏
 副组长:张武装 宋旼 李昆
 成 员:甘雪萍 袁铁锤 张斗 韦伟峰 廖常柏 邹俭鹏 刘彬 李笃信 贺雪迎 雷利 张翠 彭仕亨 袁硕 王垚 刘昊灵
 二、评定对象和指标
  
 
  
   
     年级 学业奖学金等级 | 
    一等 | 
    二等 | 
    三等 | 
    合计 | 
   
   
    | 2018级直博生 | 
    5 | 
    
  | 
    
  | 
    5 | 
   
   
    | 2019级博士研究生 | 
    22 | 
    43 | 
    7 | 
    72 | 
   
   
    | 2020级博士研究生 | 
    22 | 
    45 | 
    7 | 
    74 | 
   
   
    | 2021级博士研究生 | 
    23 | 
    46 | 
    8 | 
    77 | 
   
   
    | 2020级硕士研究生 | 
    45 | 
    90 | 
    15 | 
    150 | 
   
   
    | 2021级硕士研究生 | 
    47 | 
    94 | 
    16 | 
    157 | 
   
  
 
  
 三、评定情况说明
 1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行每学年动态评定,坚持宁缺毋滥原则。根据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、学年内创新成果、学习成绩及社会实践工作等综合业绩,在学校分配指标范围内进行评定。
 2、需研究生本人申请,未在规定日期内提交《申请表》者,视为自动放弃奖学金评定资格。
 3、组织评审专家对研究生成果的创新性及综合业绩进行评议和认定。
 4、申请一等学业奖学金者,学年内创新成果必须符合学校文件中的基本要求。
 5、休学复学学生学业奖助学金根据学年内创新成果进行评定。
 6、其他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。
 四、公示时间:9月26日-10月8日,如有异议,请与院业务办贺老师联系。
 电话:0731-88830908
 
 太阳集团城网站2018
 2022年9月26日
 附件:
 2018级直博生及复学学生学业奖助学金
 2019级博士研究士学业奖助学金
 2020级博士研究士学业奖助学金
 2021级博士研究士学业奖助学金
 2020级硕士研究士学业奖助学金
 2021级硕士研究士学业奖助学金